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协调、落实各科室工作责任,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在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频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条;通过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6条。

2.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发布审查和网站管理制度》等规定,加强信息公开管理的力度,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着力做好局官网和局公众号的后台维护和管理工作,加强各政务公开平台的安全防护。

5.监督保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开展政工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局系统干部业务素质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人员配备不到位,由于受编制影响,目前没有专门的政务公开机构,也没有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二是思想认识不足、监督力度不到位,部分政策文件公开不够及时。三是缺乏多样化手段,信息公开途径比较单一。

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稳步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不断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一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贯穿于业务工作之中,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提高知情权、监督权,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通过宣传倡导,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采取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机关各科室采取自查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扎实推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件,目前,均已办理并面复完毕,满意率100%。

2、我单位未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取信息处理费。

3、落实年度工作要点情况。一是加大对《条例》的贯彻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培训,提升各科室的主动公开意识,扩展主动公开信息来源和范围。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审查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三是加强广大退役军人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运用信息化技术进行政策解读和征集调查,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公开机构设置,方便群众办事。对全市退役军人系统各个县(市区)局、乡镇和村退役军人服务站的职责、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市局的主要职责和市局机关内设机构的具体工作职责向群众公开,方便办事人的业务咨询和办理。二是公开具体业务,实行阳光作业。对具体业务及其退役军人相关制度、规定、人员岗位职责,通过政务公开栏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在退役军人服务大厅设置了大型电子显示屏,印制了各种退役军人服务政策指南,免费提供给咨询政策的退役军人。电子显示屏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职能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手续、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进程、办事结果,以及各种政策规定等公示于众。三是统一内容,规范形式。市局根据各项业务的具体特点和需要,制订了全系统统一的公示内容,制作了一批样板公示栏,对全市退役军人系统的政务公开形式进行了规范,电子政务及电子监察系统全面到位。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政务公开提供保证。充分利用好省和全国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管理系统,实现了市、县(市区)和乡镇三级联网,并与省、全国信息网互联互通,方便退役军人资料查询。五是加大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专门在门户网站上开辟了“政务公开专栏”,将所有公示的内容设在了互联网上,方便群众查询。5月份,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军休干部及退役军人代表共50余人参加,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退役军人的好评。

 

 

 

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18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