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泰安市荣军优抚医院(泰安市光荣院)
主要面向服役期间患精神障碍的复员退伍军人提供收容治疗、康复理疗及精神残疾等级评定等服务;承担居家治疗的优抚精神病患者、孤老优抚对象巡诊工作;承担领取抚恤定补金的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轮流休养工作,为在乡复员军人、孤老优抚对象提供集中供养服务;承担社会精神病人有偿性治疗、康复理疗、残疾等级评定等工作;承担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讲及心理障碍患者咨询治疗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承办市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538-8089123
(二)泰安市退役军人创业指导基地服务中心
承担基地建设、管理、服务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市场评估、创业指导等服务;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创业政策宣传工作;负责单位安全工作;承办市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538-2187986
(三)泰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服务保障和安置优抚相关法规政策,褒扬退役军人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和价值导向,营造尊崇军人浓厚氛围。
(二)协调指导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三)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
(四)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等工作。承担涉及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
(五)承担本市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救助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六)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
(七)承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核发、就业指导、档案管理等服务工作。
(八)组织开展退役军人相关教育培训工作。
(九)协助开展退役军人事务政策宣传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为退役军人服务的个人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工作。
(十)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工作。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
(十一)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
(十二)承办市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538-8258181
(四)泰安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
承担泰安革命烈士陵园(金山墓区和金牛山墓区)及园内纪念设施的日常维护、环境美化工作;承担烈士事迹教育书籍征集、编撰工作;承担烈士遗物、革命史料等文物档案收集、陈列展览、收藏保管等工作;承担烈士骨灰安葬和保存工作;开展革命史、党史、烈士事迹、英雄事迹宣传,进行革命传统、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承担烈士祭扫活动服务工作;协助做好烈士鉴定工作,帮助烈士寻亲;承担军人公墓筹建及后续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安全工作;承办市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538-8806079
(五)泰安军用饮食供应站
承担战时过往部队和支前民兵在运输途中饮食、休整等保障任务;承担平时部队抢险救灾、维护稳定、战备演习及入伍新兵、退伍老兵等在运输途中饮食、休整的保障供应工作;负责单位安全工作;承办市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538-8333921
(六)泰安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移交市直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和服务工作。
(三)承担军队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四)承担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工作。
(五)承担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医疗保健工作,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医养服务工作。
(六)组织开展军队离退休干部文体活动。
(七)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
(八)承办市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538-6992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