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tyjrj.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泰安市迎宾大道552-2号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编:271000;电话:6992909;传真:6997229;电子邮箱:tastyjr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本局通过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1条,决策公开类信息4条,执行公开类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规划及计划类信息1条,管理公开类信息6条,人事信息3条,统计数据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信息1条,平台建设信息1条。此外,通过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栏目公开通知公告类信息19条,市内动态类信息31条,图片新闻20条,相关政策类信息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42条,其中就业创业政策信息22条,就业供求信息20条。今年我局未办理建议提案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今年来,本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目标责任。我局成立后明确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并配合办公室做好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把政务公开作为重点工作目标,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将政务公开考核指标进行细化,明确目标责任。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行为。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制度建设力度,通过制度约束和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内容涉及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时限制等、廉政建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制度等制度,以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公开制度,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利益相关方、公众、媒体等列席部门有关会议制度等内容,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三是突出重点,狠抓政务公开任务落实。本局在狠抓政务公开任务落实上下功夫,对照市政府2019年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编制了2019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从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政策法规、决策公开、执行公开、规划及计划、业务工作、管理公开、人事信息、结果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经济社会政策公开等,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最大限度方便退役军人办事。

(五)监督保障机制

本局把政务公开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对信息(稿件)公开发布的审批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定期对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情况好的通报表扬;对落实情况较差问题较多的通报批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尤其是政策解读、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时发掘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宣传报道,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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