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严格落实《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协调、落实各科室工作责任,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在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条;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通过动漫视频和文字进行政策解读42条。

2.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其中,不予公开2项(1项属于国家秘密,1项属于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无法提供2项(1项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项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发布审查和网站管理制度》等规定,加强信息公开管理的力度,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着力做好局官网和局公众号的后台维护和管理工作,加强各政务公开平台的安全防护。

5.监督保障。通过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培训会议和经验交流会议,持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数量较少、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针对这些问题,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相关文件要求,学习政府信息公开优秀部门经验,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解读能力和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0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件目前,均已办理并答复完毕,吸收采纳了2条,不予采纳0条,吸收采纳率100%、满意率100%。

2、我单位未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取信息处理费。

3、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研究安排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规范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顺利开展。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我局坚持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四是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退役军人政策信息,确保退役军人能够第一时间接收政策、知晓政策、运用政策。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20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